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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4级博士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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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昌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为考查2024级博士生是否掌握坚实和宽广的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规范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试对象 2023级暂缓通过的1名博士研究生和2024级所有博士研究生,共9人。 二、组织领导 博士生资格考试由学位分委员会组织。 组长:陈信凌 成员:王亿本、张振亭、陈世华、周云倩(按姓氏笔划排序) 秘书:仲杰 三、考试形式与成绩评定 1、考试形式包括课程学习、科研成果、学术交流、实践能力、研究能力等。 2、资格考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 3、成绩构成 (1)课程成绩,取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分进行折算,占总分的40%。 (2)科研成绩,本项满分为20分。
注:上述成果认定以《南昌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绩效评价分类分级分值管理办法(试行)》(见南大校发〔2024〕95 号)及《关于〈南昌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绩效评价分类分级分值管理办法(试行)〉(南大校发[2024]95号)的补充说明》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主要考查学生的研究意识、学术规范、研究方法、研究能力等。实施办法见《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培养各环节笔试实施办法》。 四、考试结果的处理 1、总成绩低于70分或全部在70分以上的考生依据《南昌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原则上必须有不低于10%的博士生暂缓通过。暂缓通过的博士生根据学习安排,可参加下一批次的博士生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必须在入学后三年内完成。 2、博士生因故不能如期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位点与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考试时间、地点 1、课程成绩: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计算,统计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2、科研成果:自入学后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学生提交相关资料。分数由工作人员根据认定材料直接计算,学位分委员会复核并公示。 3、笔试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监督与复议 1、资格考核由学院纪委监督; 组长:范若云。 2、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导师签字后,提交给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南昌大学学位委员会提出。 七、解释权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南昌大学学位委员会新闻与传播学院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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