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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六华部长与我院师生交流新闻宣传政策法规 |
本网讯(通讯员:刘馨阳)2018年12月18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杨六华莅临我院,于人文楼A143为我院师生举办新闻宣传政策法规讲座。他从新闻宣传的地位、作用、使命以及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的从业规范两方面为大家做出具体阐述。 讲座伊始,杨部长提出,新闻宣传政策法律是新闻从业人员的一门必修课,是新闻记者开展职务行为的有力保障,也是限制职务侵权、越权行为的有效保障。因此,新闻从业人员学习了解新闻宣传政策法规是十分必要的。杨部长的讲座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结合具体案例系统地为大家阐述新闻宣传法规的重要性。 关于新闻宣传的地位及作用和使命的政策法规的讲解,主要介绍的是我国新闻宣传政策法规对新闻宣传的地位、作用、使命的有关规定,实际上就是规范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杨部长首先给大家介绍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代领导人关于新闻宣传的相关思想,并重点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三次讲话,即:2013年8月19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2016年2月19日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2018年8月21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杨部长指出,在8.19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极端重要”与“五个事关”向我们阐明了为什么要重视新闻舆论工作,也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他并结合苏联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的具体案例为我们做了具体分析。杨部长随之为大家具体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19讲话中提出的“48字职责使命”以及8.21讲话中提出的“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工作,阐明了新闻舆论和新闻记者要做的工作,即新闻舆论做什么。关于新闻舆论该怎么做这一问题,杨部长指出,应该结合形式与背景来具体分析。如今,新的传媒技术不断出现,新闻宣传的手段和方式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与发展,同时,人民文化素养的增长而不断提高,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充分理解“九个创新”,不断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提高新闻舆论宣传的能力和水平,让新闻舆论宣传效果最大化。 杨部长还为大家阐述了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从业规范方面的规定。他指出,学术无禁区,宣传有纪律。这个纪律,就是我国政策法规对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从业规范的禁止性规定。杨部长结合相关条例,主要介绍了以下八个方面的规定,即:关于新闻宣传真实性方面的政策法规、关于新闻宣传禁载、禁播内容方面的政策法规、关于新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方面的政策法规、关于新闻宣传名誉权、隐私权方面的政策法规、关于记者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关于新闻记者不得“走穴兼职”方面的政策法规、关于新闻宣传禁止有偿新闻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关于打击新闻敲诈方面的政策法规。这些法规规范了新闻从业人员从事新闻业务活动时的行为,指导了新闻媒体与新闻从业人员如何进行新闻舆论宣传。 在讲座的最后,杨六华部长谈到,真正要掌握这些规定,还需要大家在课后继续进行认真的学习与研读,并在工作当中得以实践。同时,希望大家日后走向新闻岗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新闻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摄影:华婷)(编辑: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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