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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昌大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量:    分享到: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2020] 7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昌大学教学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校自即日起开展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情况。

二、工作安排

1.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存放、处置等环节是否安全合规)。

2.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形成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0月30日前交前湖校区办公楼304B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万亮处,同时通过OA网发送扫描PDF版电子文件。

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11月2日至6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教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4.相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落实好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提升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0月15日